遵义酒协出重拳:“8杜绝 “2不要”

专注酒新闻业报道 佳酿网 05月12日

5月8日),微酒记者获悉,在5月7日举办的遵义市(仁怀市)酒业协会2021年第二次会长(扩大)会议上,遵义市(仁怀市)酒业协会发布了《杜绝和抵制借助庆祝名义从事商业牟利行为的倡议书》。

倡议落实“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倡议“8杜绝”和“2不用”。

作为酱酒的核心区域,遵义市(仁怀市)酒业协会的这份倡议有何含义?酱酒热下,这份倡议的背后又蕴含了哪些深意?

01、向违规宣传说不!遵义酒协倡议“8杜绝”、“2不用”

据了解,本次倡议的内容共有十条,主要内容见下图:

仔细观察可以发现,上述10条内容,第四到第九条本身就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内容,而1、2、3、10条却与酒业具有较大关联。

在微酒记者看来,出台该文件的目的主要有两点:

一是顺应有关部门要求。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地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广告法》及商业营销宣传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发布商业广告、开展商业营销宣传活动,坚决抵制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牟利活动。

对比之下可以发现,本次的《倡议书》与上述文件内容有较大的重叠。

二是抵制酱酒宣传乱象。近年来除少数酒厂外,所谓“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已基本告别了生产和销售,但随着各类奖项的兴起,各种“纪念酒”“奖章酒”又接踵而来,少数企业甚至伪造或放大相关奖项,借机牟利,严重影响了酱酒的整体声誉。

基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本次出台该倡议书,除针对各类“蹭”建党百年热点的外,也是对此前的各类“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纪念酒”、“奖章酒”进行反制。

02、打击虚假宣传,不是说说而已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倡议书》并不具有法律效益,但从仁怀市和此前各地部门的动作来看,本次的《倡议书》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去年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便针对各类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商业炒作的行为发布了通过,严禁以 “特供”、“内供”、“特需”、“专用”、“专供”以及宣传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为噱头进行商业炒作。

据通告显示,仁怀白酒包装材料经营户、白酒生产和销售经营户、电子商务经营者等要立即开展自查,凡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商业炒作的,立即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同时采取停止发布广告、拆除广告、取消活动、销毁产品、召回产品等措施消除影响。

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6日消息,记者日前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自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监测网站、网店超过350万个(次),商品和广告信息1.4亿条,共发现涉嫌违规商品信息2087条,涉嫌违规广告信息2447条,共查处案件130件,罚没款339万元,其中烟酒是主要产品。

实际上,特供酒的兴起或许可追溯到几年前,当时著名白酒品牌常借进入国宴、国宾用酒的事实来做品牌宣传,视之为一种资本。虽然后来这种有悖于社会平等心理的行为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禁制了,但特供现象并没消除,不少小酒企还是热衷于这种特供、专供的营销手段,在中国的官本位意识里,搭上公权消费自然会带动平民跟风消费。

白酒行业又确实有这种自上而下的消费习惯。普通消费者对“特供”这种带点神秘色彩的酒标另眼相看,消费特供酒约等于“体验特权人士生活”。在送礼消费市场,送礼者讲究面子与够意思,看重的是包装、档次,对高价不但不排斥,还觉得越贵越能体现自己心意;而收礼者往往怀有虚荣心,即便事后发觉特供品有问题,也不会投诉维权。

不过近年来随着消费意识的崛起,这种“特供酒”“专供酒”市场份额也不断缩减,与之替代的是各类“洞藏酒”“珍藏酒”的兴起,不过后者在这两年也多次因虚假宣传被多个部门处理。

针对这些行为,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在日前的中国酒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表示,通过概念表达品质隐患很大。“酒企应该坚决反对通过概念创意隐含表达品质。”宋书玉如是建议。(原标题:【微酒独家】遵义酒协出重拳:“8杜绝”、“2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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