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行业再无“国酒茅台”(附“国酒茅台”商标之路)

专注酒新闻业报道 佳酿网 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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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在“遇见美好.健康生活”悠蜜.云上丹寨健康体验之旅暨产品招商会现场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同时,李保芳还表示,2019年茅台酒投放量为约3万吨,目前已经投放1.2万吨,从年初到6月底必须确保1.4万吨的投放量。

据了解,2018年5月,国家商标委对茅台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决定“不予注册”。

在2018年7月,茅台便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商评委,要求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同年8月,贵州茅台集团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并“向国家商标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对于茅台放弃“国酒茅台”商标,业内人士指出,首先,以茅台当前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无需“国酒茅台”商标的加持,更没必要因“国酒”之争与同行产生隔阂;其次,茅台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品牌认知,即便没有此商标,对它销售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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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商标之路

2001年开始,茅台先后9次对“国酒”这个商标注册提出申请,都没有成功。

2012年7月,国家商标部门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经通过初审。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就收到了95件次异议书。

2016年末,国家商标部门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

2017年,茅台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2018年5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决定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18年7月,茅台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同时,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2018年8月13日,茅台集团在官网发布称,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标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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