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间,泸州老窖发布公告,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9亿元,同比增长21.99%;净利润5.4亿元,同比增长9.59%。
主要经济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8.59亿元,增长了58.97%,主要是一季度销售商品收到大量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0.067亿元,增长了139.94%,主要是为了拓展销售,适当放宽赊销额度影响所致。
3、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长0.28亿元,增长了34.40%,主要是一季度控股子公司泸州老窖博大营销酒业有限公司净资产增长影响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0.77亿元,增长了196.77%,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消费税大幅增长影响所致。
5、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04亿元,增长了116.39%,主要是广告费用大幅增长影响所致。
6、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0.08亿元,减少了35.85%,主要是一季度利息收入减少影响所致。
泸州老窖此前不翼而飞的5亿元存款已追回1亿元
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月10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共涉及金额5亿元。《重大事项公告》提及的另一处存款2亿元,公司已于2015年4月17日收到其中1亿元及相应利息。相关进展将后续公告。”
泸州老窖调减2014年业绩
2015年3月,泸州老窖实施回购业务,因具有销售退回实质,故调减2014年度业绩,减少2014年度营业收入8.08亿元,减少净利润4.53亿元。回购业务对本报告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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