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问诊酒业

专注酒新闻业报道 佳酿网 11月20日

一年前的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万众瞩目中召开,其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一出,即在全国范围内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年间,没有任何一个词的热度可以与“改革”相媲美。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进入下半年以来,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浪潮在全国各地加速推进。借力混合所有制解决自身经营效率低下问题,提升企业市场活力,已经成为国企转型发展的改革重点。

对于中国酒业而言,在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的背景下,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酒企突围提供了一条突围的出路。而对于如何进行混改,酒企基于自身的实际选择了一揽子计划与渐进式改革两条不同的方式。

不过,在不同路径的背后,该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提升企业治理的实效,如何解决好混改后的发展问题等,酒企混改所面临的课题是相同的。

调整期下的“混改”出路

一个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走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宏观经济的发展从大方向上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前进势头。

当下,宏观经济一方面承受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另一方面也面临着经济结构转型与调整的巨大压力。短期内,宏观经济不会形成新的快速上升趋势,经济专家将现阶段的宏观经济总结为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

白酒行业所处的发展环境,与宏观经济的表现高度相似。自2013年开始,随着多年来行业非理性发展、症结积累所带来的非理性繁荣的结束,白酒行业结束了长达十年的“黄金十年”高速增长期。而整治“三公消费”、“禁酒令”等政策措施的出台成为压垮白酒行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此后,行业从下游经销商到上游生产商甚至是配套商逐渐感受到来自市场的阵阵寒意,无论是高端政务消费的迅速萎缩,还是业绩的增速放缓乃至负增长都让酒业意识到产业深度调整期的到来。

如何在所谓行业调整期的“冬天”顺利过冬,提早走出调整的阴影,成为行业企业共同面临的一个课题。

于是,寻求在腰部市场突破,发力大众酒市场,进行O2O模式试水,推出酒水定制服务等成为酒企的应变之举。

到2013年下半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未来发展一锤定音。虽然大众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并不完全理解,但是在各地政府、酒企看来,这无疑是一大利好信号。

据了解,混合经济概念最初是汉森在1941年发表的《财政政策和经济周期》一文中首次提出的。这一“公私混合经济”在19世纪末期以后的西方各国渐成主流。这一经济模式下既有私人资本也有国家资本,既能够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的自发调节作用,又能让政府发挥“看得见的手”的积极干预调控作用。

这一模式应用到我国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制度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是长期化的制度安排。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9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央企及其资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接近57%,这一所有制经济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主要地位。

但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还没有达到自主、自然的状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要继续推动混合所有制释放更大的活力,带动宏观经济科学健康发展。这一来自决策层的信号迅速传递到全国各地,并成为酒企转型的一个方向。

路径:一揽子VS渐进式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一出,各地政府、各个行业都行动起来,白酒行业也不例外,一方面地方政府推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另一方面白酒企业积极投身混合所有制改革。

政府中较早推出酒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是传统的酒水大省四川和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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